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第十六条和我厅《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3号)第十五条相关规定,现取消福建丰盛农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详见附件),严重失信、违法违规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请有关地市工信局及时通知企业,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动态管理,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附件:取消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